吴亮律师
若您对于强制执行存在疑义或不满,请您务必明确是针对于执行的具体过程、程序或者执行的内容有所异议。如是针对执行行为,您有权向上级法院提交复议申请,寻求法律公正的裁决;如若是针对被执行标的本身的问题,则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之诉。在应用上诉权利时,您需具备充分且有力的证据及材料支撑观点,并以清晰易懂的文字表达出您所坚持的立场与诉求。✫✫✫✫✫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要是你不满意人家强制执行,得要搞明白你到底是觉得他们执行的方式不对劲儿,还是对执行的那点儿事儿本身就有疑问。比如说,如果你觉得他们执行的手段有点过火,那你就可以去上一级人民法院,说不定能申请个复议啥的;但如果你是对执行的东西有意见,那你就可以去找那个执行法院,跟他们提一下你的执行异议之诉。在上诉的时候,你可得把相关的证据和材料都准备齐全了,然后把你的理由和要求说得明明白白的。✫✫✫✫✫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解析:
假如你觉得法院的强制执行判决不合适或者不满意的话,那就得搞清楚具体到底是哪个环节让你不爽了。要是你觉得强制执行的过程存在问题,比如执行人员的态度不好什么的,那你可以直接向更高一级的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重新审查这个案子;而要是你对执行的内容本身有疑问或者不同看法,那你也可以先跟执行法院沟通一下,看看能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在你上诉的时候,记得把相关证据都搜集齐整,把自己的想法和观点讲明白、说清楚,那样才能更有效地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