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亮律师
法律分析:需要退回,一般是退回超发的部分,工资属于劳动所得,而超发的部分不属于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如果劳动者知情而不退回,就属于不当得利,公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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